-
乌鲁木齐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规定
据8月10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提取与贷款政策的通知》对提取、贷款业务相关办理时限作出规定,新规自9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21-09-01 16:47
-
乌市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汇总
乌鲁木齐目前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农村商业银行5家银行,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26个网点选址布局工作基本完成。
2024-02-28 11:26
-
阿克苏地区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阿克苏地区已顺利通过《阿克苏地区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这一新市民群体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模式在地区范围内已正式开启。
2021-07-19 13:42
-
乌鲁木齐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附缴存比例)
自2022年6月13日起,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该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2-06-15 10:46
-
关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交额上下限
2021-07-02 19:48
-
昌吉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附基数)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月工资基数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为准,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昌吉州最低工资标准。
2021-07-02 18:19
-
7月1日起昌吉州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7月1日起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州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统一调整,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度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2021-07-02 18:18
-
缴存和购房不在同一地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吗
本地缴存、外地买房,或外地缴存、本地买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等问题热度较高。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疆内异地贷款、跨省异地贷款、异地购房提取等业务知识,详见正文!
2021-04-08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