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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住房保障中心线上选房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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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米东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米东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米东区住房保障中心线上选房和米东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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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水磨沟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水磨沟区住房保障中心线上选房和水磨沟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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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天山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天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线上选房和天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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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高新区(新市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高新区(新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线上选房和高新区(新市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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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公告
对沙依巴克区公租房小区有意向的保障家庭,可采取"安居广厦"小程序沙依巴克区住房保障中心线上选房和沙依巴克区住房保障中心服务窗口柜台端选房两种方式。
2026-06-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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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租型保障房弃选弃租怎么处理
在规定时间内(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有认租确定资格而选择放弃或超时未确认认租的,视为弃选,限制选房资格3个月。累计3次弃选取消保障资格。
2026-03-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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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租型保障房选房具体规则
乌鲁木齐配租型保障房适用对象为已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每周一10:00-11:00通过“安居广厦”小程序公示房源。
2026-03-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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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房认购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认购确定,由排序第一的保障家庭首先夸确认是否认购(排序第一的保障家庭为周四20:00一周五11:00),其余人的确认按公布时段进行。
2026-03-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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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房弃选弃购限制
在规定时间内(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有认购确定资格而选择放弃或超时未确认的,视为弃选,限制选房资格3个月。累计3次弃选取消保障资格。
2026-03-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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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愿填报指南
每周一至每周四19:00前,“工薪阶层”资格家庭与"引进人才”资格家庭需进入相应选房通道中进行意愿填报及变更意愿,每周可选定一套房屋进行意愿申请填报。
2026-03-2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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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分配比例
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解答》(乌政发规(2024〕1号)规定,“工薪阶层”占可分配房源60%,“引进人才”占可分配房源40%。
2026-03-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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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保障房“145”意愿选房规则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性住房选房效率与公平性,有效增加分配力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145”意愿选房模式,分层分类保障,精准覆盖各类保障群体住房需求。
2025-12-0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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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弃选弃购限制
乌鲁木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弃选弃购限制为在规定时间内(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有认购确定资格而选择放弃或超时未确认的,视为弃选,限制选房资格3个月。累计3次弃选取消保障资格。
2025-12-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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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特殊困难人员申请保障房选房流程
住房特困人员资格通过后,再次进入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获得特困资格后,即可在正常选房通道中填报意愿,也可在特困人员选房通道中填报意愿,但只能择一填报。
2025-12-04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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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145”意愿选房规则
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性住房选房效率与公平性,有效增加分配力度,我市铹扌剂障性住房分配采用“145”意愿选房模式,分层分类保障,精准覆盖各类保障群体住房需求。
2025-12-04 1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