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做好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现在“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中“住房保障”板块搭建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选房)通道”。具体可见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现在“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中“住房保障”板块搭建了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家庭“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选房)通道”。定于2025年5月19日开通“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通道”、6月2日依托保障性住房房屋运营管理单位开通“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通道”。请仔细阅读《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规则》进行办理。
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规则
一、适用对象
特殊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已申请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分为三类:低保低收入、重残重病、优抚对象及其他住房困难人员。三类人员按照优先级排序(低保低收入>重残重病>优抚对象及其他住房困难人员)。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在“安居广厦”小程序中填报申请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二)社区、街道、区(县)根据本人申请及提交相关资料,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放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如低保证、低收入证明,残疾证、优抚证等)进行查证、初评、评定,确定人员类别。经三级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获得相应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资格。
三、房源分配、意愿填报及选房规则
房源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照7:3比例分配,其中70%放入“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正常选房通道中;30%放入“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通道中。
房源发布:每周一10:00-11:00在“安居广厦”小程序按照比例同时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和“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两个通道的房源。
意愿填报:申请人可在“安居广厦”手机小程序“公共租赁住房”板块中“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通道中进行意愿填报选房,也可在“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的正常选房通道中进行意愿填报选房,只能择一填报。为确保选房家庭的机会均等,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通道中选房适用公共租赁住房在线选房规则,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在“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通道中选房适用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选房规则。
每周一至每周四19:00前,特殊住房困难家庭根据自身需求自行挑选面积、户型、楼层、单元、房号,进行意愿填报,也可在此时间段内变更意愿。每周四19:00后,两个意愿填报通道关闭,不能填报及更改。每周仅可选定一套房屋进行意愿申请填报。
系统按照“优先级+备案时间”综合排序。首先按照保障家庭人员类别,即按照低保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人员、优抚对象及其他住房困难三种类别确定优先级,再根据保障家庭资格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比如,张三为低保低收入特殊住房困难家庭,李四为重残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同时选择某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按照三类人员优先级排序,低保低收入优先于重残,该房屋可由张三选定;又如,张三和李四同为低保低收入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张三于2025年4月1日备案成功,取得保障资格。李四于2025年4月2日备案成功,取得保障资格。两人同时选择某小区1号楼1单元101室,按照三类人员优先级排序,两人为同一优先级顺序,但张三备案时间早于李四,该房屋可由张三选定。
每周四19:00后,在“安居广厦”小程序公布每套房屋的意愿申请填报排序情况,系统自动确定排序前十名特殊住房困难家庭的认租资格及选房时间。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可查看该套房屋的认租排序情况;如排序在十名之后,视为本周意愿选房未达成,参加下一周的意愿选房。
认租确认: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认租确定。由排序第一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首先确认是否认租(排序第一的保障家庭为周四20:00—周五11:00),其余人的确认按公布时段进行,如排序靠前家庭确定认租,则后续人员不再具备确定认租资格,该套房屋分配结束,其它排序人员参加下一周意愿选房。
四、相关要求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一经查处,按照《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违规处理。
(二)弃选弃租处理
(1)在规定时间内(每周四20:00至周五20:00)有认租确定资格而选择放弃或超时未确认租的,视为弃选,限制选房资格3个月。累计3次弃选取消保障资格。首次受限,可视为对选房规则理解不到位,本人可到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申请解限一次。解限时需接受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对选房规则的再次讲解。解限处理仅为一次,如再出现此类情况,均视为保障家庭主动弃选弃租行为,无理投诉的,根据具体情况取消保障资格。
(2)已确定认租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约手续的,视为弃租,限制选房资格1年,累计2次弃租取消保障资格。
(三)按照特殊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参与意愿选房并选定房屋的,若放弃已选房屋仍要重新选房,必须经社区、街道、区(县)再次重新审核评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乌鲁木齐公租房申请材料/条件/流程/线上申请查询入口及官方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