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宣告死亡,继承人想提取公积金,但是又不知道提取需要带什么材料,来回办理比较麻烦,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哦!
必备资料: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夫妻关系材料。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监护人提取,应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
所需资料:
(1)缴存人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2)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3)申请人应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账户余额(不含利息)小于5万元的,可一次性提取并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等作出书面承诺,无需公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本人为法定继承人相关佐证材料如户籍材料证明、出生证明等。
(5)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因故无法同时到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委托提取公证书。因特殊原因多个继承人无法同时到场的可逐个提取,提取人需签署放弃利息的声明,利息归最后一个继承人所有。
网上办理大厅入口: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提取/贷款/商转公办理指南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