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自2023年6月1日公安部10项交管服务便利措施实施以来,群众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业务将不再受身份证所在地限制,也无须提供居住证明,只要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即可实现“一证通办”。
业务适用于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在用小客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以及共同所有人变更登记业务。
适用车辆类型为已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在全国任一地市办理转移或者转入,无需再提交任何证件,即可实现“一证通办、全区通办”。
办理材料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 ·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办理流程
缴纳交易税环节
【现场确认】原、现车主各自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生成现场确认书并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
机动车查验
对车辆的外观、灯光、轮胎等情况进行查验。
窗口受理
受理审核岗审核相关资料,资料齐全受理业务,发放牌证。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现场摇号、交管12123APP随机选号或自编选号确认机动车号牌。
办理地点
二手交易市场地址
新疆通汇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河南路2008号
新疆赛博特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号赛博特国际汽车城F区9号
新疆天汇华尚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1908-1号
乌鲁木齐粤和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大浦沟北路2799号
新疆天工信达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亚北路418号
新疆华凌二手车便民服务站: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