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兵团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2021年秋季办理转学业务的相关事宜,石河子教育局已进行公布,详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
2020年9月6日至9月17日
二、转学对象及要求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不同类别的转学学生应提供不同的转学材料,要求如下:
(一)师市范围内的转学生需提供:
1.学生监护人提交的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原学校出具的健康状况调查表、假期健康监测及路径摸排证明和同住亲属健康码(绿码);
3.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社区签发的房屋租赁证)、全家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卡(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师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全家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学籍信息卡(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师市范围外的转学生需提供:
1.学生监护人提交的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学生健康状况调查表(附件2);
3.师市户籍人员应提供房产证(或社区签发的房屋租赁证)、全家户口本、学生学籍信息卡(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师市范围外办理转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全家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学籍信息卡(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转学学生还需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提供相应材料。
三、转学流程
(一)递交申请。学生监护人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向户籍、房产(租房)所在地学区范围内的学校提出申请,若学校该年级有空余学位,需接受监护人递交的申请。
(二)审核研判。学校对接受的转学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研判,在监护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上写上“原件复印”字样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告知结果。学校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研判,并将研判结果告知学生监护人,审核通过的学生第二天可到校上课,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应告知原因。
(四)办理手续。学校已接受的转学生,学籍管理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中为其办理学籍转入业务,并上传相关材料,由教育局进一步审核完成转学手续。
(五)统筹安排。因申请学校学位已满,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转学生,监护人需将规定材料交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教育局审核研判后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超过办理时限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2021年秋季转学申请。
附件:1.第八师石河子市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2.学生健康状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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