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乌鲁木齐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可以拨打110,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他人,编造、谎报警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
医疗救助:120
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线索请拨打:110
拓展消息:
举报人对下列烟花爆竹领域涉及的非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一)未严格执行“四个100%”(连锁经营100%、“新疆专用”和产品信息标签100%粘贴、配送出入库流向信息采集100%、零售网店采集购买实名身份信息100%)要求的;
(二)销售“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合格证)的;进疆烟花爆竹未张贴全国统一的“新疆专用”电子标签和流向标识码的;
(三)未严格执行《新疆允许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标准(暂行)》(新公通〔2016〕7号),销售自治区禁售烟花爆竹产品的;
(四)非法生产、批发、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其他涉及烟花爆竹领域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应当及时调查,调查及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经调查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查缴的烟花爆竹仍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举报人由公安机关进行奖励。
来源:https://www.urumqi.gov.cn/wlmqs/c119157/201811/dec3fc1de5ec4782b62c8265422c7742.s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新疆/乌鲁木齐烟花爆竹购买地点、销售点导航、价格、购买/燃放时间(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