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7日,新疆民政厅发布最新消息!今年我区继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和15%,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今年,我区继续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全区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0%,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提高15%,这是我区社会救助标准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
全区城市低保指导标准从每人每月560元提高到不低于616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从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不低于5290元。
新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月1日后已按原标准领取的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可按新标准补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提标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乌鲁木齐低保咨询电话、低保申请流程及额度调整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