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新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予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为规范我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经充分调研和深入研究论证,公安厅政治部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予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7日前,以来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225号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请注明“《辅警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527267809@qq.com。
三是将意见传真至0991-5586061。
联系电话:0991-558605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限行】可获乌鲁木齐货车、皮卡车、燃油车限行政策及高速路况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