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乌鲁木齐市商务局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接收申请材料,按要求完成初审和受理工作,不符合乌鲁木齐市补贴资格的申请则退回。
乌鲁木齐汽车报废补贴
实施时间
2024年4月24日0时—2024年12月31日24时
补贴范围
(一)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二)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补贴资金申请流程
图源乌鲁木齐商务
1.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且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准确填报提交清晰完整的申报材料,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2.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由市商务局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汽车信息。填写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 新车信息。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5.材料申报要求。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实施期间内取得,持有人应为同一人。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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