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请大家注意,想要办理暖气报停,需要在每年的9月10日前办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拨打电话咨询哦。
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附后),我公司报停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用热户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需写明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停止用热年度及由此造成的管线冻裂及其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二、用热户自行将入户节点管线断开并安装堵头。
三、联系辖区维修工上门确认并在申请书上签字。
四、用热户携带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平面图(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办理停止用热手续。
五、用热户申请停止用热仅限本年度采暖期。受理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0日。
六、咨询电话:0991-8842669
拓展消息:《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对申请停止用热相关规定
(2012年1月30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5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三十八条用热户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的收取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热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万嘉热力】可获万嘉热力网点地址/咨询电话/缴费入口/停暖申请方式及注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