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以提高已缴费年度的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任一档次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自2023年起,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设4500元、5500元两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个缴费档次;2024年1月起,统一执行自治区12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500元、5500元(困难群体保留原缴费档次)。对选择200元至55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高档次缴费(200元档次除外),按照本人缴费档次标准的10%加发缴费补贴。
拓展消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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