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奎屯市召开城市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奎屯市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大家可查看自家的物业收费是否按此结算。
根据《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伊州发改价格〔2020〕1431号)文件,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XJJ056-2019)的有关规定,《伊犁州直属县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及相关收费标准》(伊州发改医价〔2014〕32号)对有关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对应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指导价标准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为:普通住宅多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一级0.42元/月.平方米;二级0.57元/月.平方米;三级0.72元/月.平方米;四级0.87元/月.平方米;普通住宅高层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一级0.95元/月.平方米;二级1.15元/月.平方米;三级1.35元/月.平方米;四级1.55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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