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能很多朋友不了解,咱们乌鲁木齐居民是有丧葬补助金的,那么怎样才能领取补助金呢,小编在文章中都有说明哦,如果符合条件,直系亲属就可以申请,一起来看看吧。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3、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追回后,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乌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及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