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师市于2021年1月16日10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降低为III级(黄色)应急响应,现根据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空气质量预警分析,预计短期将出现中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
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经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1年1月19日20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升级为Ⅱ级(橙色)响应,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相关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Ⅱ级响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等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重点管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落实减排措施。发展改革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对过境重型载货车采取绕行疏导措施,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禁止上路行驶(民生保障类车辆除外),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重污染预警区域行驶;电力、化工、铝业、硅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四、严格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落实全天候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政府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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