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
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
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因此,男性有二十天护理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乌鲁木齐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乌市产假天数相关信息、生育登记备案办理方式、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发放方式及生育待遇报销标准(持续更新)











